【“砺剑”行动】凉山州公检法联合发布《通告》: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六类违法犯罪活动
2023-04-11 12:36 来源: 凉山公安
举报



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

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

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


凉中法〔2023〕113号


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

六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  




为全力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、稳定的社会环境、良好的治安环境,护航凉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决定从3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,在全州范围内依法严厉打击以下群众反映强烈的六类违法犯罪活动。现通告如下:

一、依法严厉打击涉毒类违法犯罪。依法严厉打击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和非法生产、买卖、运输制毒物品以及涉毒洗钱等犯罪活动,依法惩处吸食毒品等涉毒违法行为。

二、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、养老诈骗以及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。依法严厉打击“杀猪盘”、虚假投资理财、网络贷款、网络刷单、冒充公检法、冒充国家工作人员、冒充熟人领导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,依法严厉打击“两卡”、网络黑灰产业和组织人员外流境外涉诈犯罪产业链条;依法严厉打击以提供“养老服务”、投资“养老项目”、销售“养老产品”、代办“养老保险”、开展“养老帮扶”等为名,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活动;依法严厉打击组织、胁迫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案件,依法惩处寻衅滋事、校园霸凌等针对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。

三、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类违法犯罪。依法严厉打击以下六类突出盗窃违法犯罪活动:(1)入室盗窃;(2)盗窃电力设施、交通设施;(3)盗窃工地仓库财物;(4)盗窃“两车”(摩托车、电动车);(5)盗窃车内财物;(6)盗窃牲畜。

四、依法严厉打击涉网类违法犯罪。依法严厉打击以下三类传播、散布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:(1)传播、散布网络政治谣言和虚假信息;(2)传播、散布针对教师、学生等群体的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;(3)通过“蹭热点”“标题党”“假新闻”以及网络直播等形式传播、散布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。

五、依法严厉打击涉黄类违法犯罪。依法严厉打击以下四类涉黄类违法犯罪活动:(1)组织、强迫、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;(2)网络制贩、传播淫秽物品和组织淫秽表演;(3)故意传播性病;(4)站街拉客、发卡招嫖。

六、依法严厉打击涉赌类违法犯罪。依法严厉打击以下六类违法犯罪活动:(1)地下流动赌场;(2)网络开设赌场犯罪团伙;(3)组织凉山籍人员出境赌博犯罪团伙、境外赌场在我州设立的代理机构及骨干成员;(4)提供资金支付结算的“地下钱庄”;(5)为网络赌博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、广告推广的团伙和个人;(6)涉赌犯罪的黑恶势力及幕后“保护伞”。

七、对上述六类违法犯罪活动,构成犯罪的,依法实行“快侦快诉快审”。必要时,检察机关可以提前接入。尚不构成犯罪的,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
八、对于提供案件侦破线索的单位、个人,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。

九、对上述案件办理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,一律严肃处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特此通告。



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   凉山州人民检察院   凉山州公安局



2023年4月3日


网友评论
网友评论仅供其发表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我司立场
发表
相  关  推  荐
换一换
推荐阅读